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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6年招聘公告(第一期)

发布日期:2026-06-26    作者:         点击:

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6年招聘公告(第一期)

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,其前身为创建于2000年的沈阳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,2013年成功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。学校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、东北地区中心城市——沈阳市,地处浑南区新行政文化中心核心地带,区位优势显著,发展前景广阔。

学校占地面积61.62万平方米,建筑面积44.77万平方米,校园环境优美,教学设施先进。学校现有专任教师591人,外聘教师178人。自有专任教师中,具有高级职称者225人,具有硕士、博士学位者563人,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238人。教师队伍汇聚辽宁省教学名师与行业知名专家,多人在国家、省、市级学术团体及评审机构担任重要职务,为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坚实保障。现设有35个本科专业,构建了"以工学为主体,管理学、艺术学、文学、经济学多学科协调发展"的特色学科体系,重点服务建筑业、装备制造业、信息技术产业等区域支柱产业。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.2万余人,是辽宁省第二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,并于2024年成功获批辽宁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。

学校秉承“业精弘德、学勤出新”的校训,践行“质量立校、人才强校、特色兴校、文化铸校”的发展战略,坚定地方性、应用型的办学定位,以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目标,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,为沈阳和辽宁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。

根据学校发展需要,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。

一、招聘条件

1.热爱高等教育事业,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
2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尊重他人。

3.具有较强的责任心、事业心和奉献精神。

4.具有教书育人,管理育人,服务育人的思想。

5.身心健康,性格开朗。

6.就读和工作期间,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。

7.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学校不予录用:

1)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,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。

2)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党纪、政纪处分的。

3)曾因不胜任岗位工作或其他原因被原单位辞退的。

4)身体状况或其他不适合从事高校工作的。

5)存在师德、师风问题的。

二、招聘类别及要求(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)

类别1:留学生院对外汉语专任教师

类别2:大数据中心/网络与信息中心教辅人员

三、薪酬与福利

1.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。

2.享受五险一金。

3.享受带薪寒暑假。

4.学校提供通勤车单身教工公寓、健康体检

5.报销采暖费。

6.享受教职工食堂免费早、午餐。

四、应聘方式及流程

1.报名方式:登录网址:https://zp.syucu.edu.cn/zp.html#/ ,根据网站首页应聘须知进行报名信息填报。

1)各阶段学历、学位证书电子版扫描件;

2)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,到学信网下载;

3)身份证电子版扫描件;

4)各级、各类职称证书,教师资格证书或其他证书扫描件。

2.资格审查:学校根据报名表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,通过人员办公电话通知,未通过人员不再通知。

3.初步考核:试讲考核(根据岗位需要)/笔试考核(根据岗位需要)/面试交流(根据岗位需要)

4.面试考核。

5.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。

6.健康体检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1.地址: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501号 邮编:110167

2.学校官网: www.syucu.edu.cn

3.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老师 024-31685162

注:

1.本次招聘仅通过智联招聘、高校人才网、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官方网站、官方微博、官方微信发布招聘信息,通知形式为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办公电话,不通过其他途径接收报名信息,报名人员请勿相信其他招聘渠道。

2.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满足岗位要求,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,不合格者不予录用。

 附件1: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6年招聘岗位及要求(第一期).xls

 附件2: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应聘报名表.doc

友情链接: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人事系统 人社厅 教育厅

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)地址:守正楼6楼(处长室612、人事科613、劳资科602、师资科603)